
















隨着首批 BNO Visa 持有人在英國居住即將或已經滿五年,BNO 路線的永居(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, ILR)申請正式進入高峰期。以下內容完全根據英國政府現行 Immigration Rules 整理,旨在協助在英港人準確理解 BNO 永居的實際官方要求,避免因誤解而影響申請。
一、誰可以申請 BNO 永居(ILR)?
根據官方規定,申請人必須:
持有 Hong Kong British National (Overseas) visa
以該簽證路線在英國完成 五年合資格居住期(five-year qualifying period)
在整個期間符合 continuous residence(連續居住) 規定
通過 Life in the UK Test
符合 英文能力要求(CEFR B1,聽及說)
符合 suitability(品格及移民紀錄) 要求
BNO 永居申請 不設最低收入門檻,亦 不要求申請人必須就業或自僱。
二、五年「連續居住」(Continuous Residence)— 官方定義
根據官方文件,連續居住的計算方式如下:
在任何 rolling 12 個月期間
申請人 不得離開英國超過 180 日
這個計算方式適用於整個 5 年合資格居住期,而並非按曆年或簽證年度計算。
如超出 180 日,該段時間 一般不會被計算為合資格居住期,除非屬於極少數可被酌情考慮的情況(例如嚴重醫療或人道理由)。
三、申請時需要提交哪些文件?
1. 身份與移民身份證明(必須)
用以證明申請人身份,以及一直合法以 BNO Visa 留英:
有效護照
舊護照(如有,用於核對出入境紀錄)
BRP 或 eVisa
BN(O) visa 批核信或電郵
如與家人一同申請,需提供結婚證書或出生證明
2. 五年居住證明(必須,但無指定文件清單)
官方文件沒有列明必須提交哪一類居住證明,但申請人需提供合理證據,顯示在 5 年期間實際居住於英國。
常見被接受的文件包括:
Council Tax 文件
HMRC 或 National Insurance 信件
NHS 或 GP 信件
租約或 Mortgage 文件
水電煤帳單
銀行信件(寄往英國地址)
子女學校證明(如適用)
四、出入境紀錄(必須)
申請人需要在申請表中列明:
過去 5 年所有離開及返回英國的日期
以供移民局核對是否符合 180 日規則
護照蓋章或機票並非強制文件,但可作輔助核對用途。
五、英文能力與 Life in the UK Test(必須)
適用於 18 至 64 歲申請人。
官方要求申請人:
通過 Life in the UK Test
證明英文能力達 CEFR B1(聽及說)
可接受的證明包括:
Home Office 認可的 SELT 英文考試(B1)
英國學位
經認證的英文授課海外學位
65 歲以上或因醫療原因,或可獲豁免,須按個別情況審批。
六、工作與收入(官方明確:不屬要求)
根據官方文件:
BNO 永居 不設最低收入門檻
不要求申請人必須受僱、自僱或提交糧單
P60、P45、糧單或稅單只屬補充文件,並非審批重點。
七、品格與刑事紀錄(Suitability)
移民局會審視申請人是否:
曾有嚴重刑事紀錄
曾違反移民法例
曾錯誤或欺詐性使用公共資源
一般情況下,申請人 毋須主動提交 DBS 或無犯罪紀錄證明,除非被特別要求。
八、ILR 快證(Priority Service)— 官方定位
官方確認:
Standard service:處理時間約 6 個月
Priority service:目標處理時間為 5 個工作天
Super Priority service 不適用於 BNO 永居申請
重要說明:
5 個工作天由 完成簽證中心打指紋當日 起計
如個案涉及補件、刑事紀錄、離境接近上限或其他複雜因素,處理時間可延長
快證費用 不設退款
九、申請時間與關鍵日子
最早可於 持續住滿五年前 28 日 提交 ILR 申請
家庭成員需各自符合自己的 5 年居住要求
成功取得 ILR 後,一般需再滿 12 個月方可申請入籍
若配偶為英國公民,則可在獲得 ILR 後即時申請入籍
總結
根據英國政府現行規定,BNO 永居申請的審批重點在於:
是否完成五年合資格居住期
是否符合 continuous residence 與 180 日規則
是否通過測試及語言要求
是否符合品格(suitability)標準
只要所有資料如實申報,並符合 Immigration Rules,BNO 路線的永居申請屬制度內的正常安排。
本文內容僅作一般資訊分享,實際申請資格及審批結果須以英國內政部(Home Office)最新規定及個別情況為準。



















